2017年3月14日,案件当事人韩凤国来到林区中院,将一面印有“慧眼存真伪 丹心正曲直 公平审案件 公正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民二庭,感谢审判长高颖、办案法官黄大可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韩凤国因与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林区中院提起上诉。受理该案后,民二庭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出借人潘某仅提供两份借据,未提供证据证明其确已支付了借款。因借条仅仅是形成借贷合意的表征,绝非是借贷行为已经发生和履行的证明。办案法官黄大可经过认真阅卷,庭审审查,并与审判长高颖深入当地实际了解当事人的经济能力,财产变动情况,综合判断查证该案借款并未真实发生,双方之间不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该案的公正判决,正体现了当事人锦旗中的 “慧眼存真伪 丹心正曲直。
一面鲜红的锦旗,20个沉甸甸的金字,既是当事人对法官工作的认可和肯定,更是林区中院法官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的鲜活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