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司法改革督察组莅临林区中院督察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17-05-17 16:18:26



省法院司改督察组莅临林区中院督察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落实情况


督察组第五小组一行5人督察林区中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


省法院机关专职工会主席薛建军讲话


省法院督察组谷勇刚讲话


林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林讲话


林区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曲行洲讲话


林区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刘中华讲话

    5月12日下午,由省法院机关专职工会主席薛建军带队的司改督察组第五小组一行5人,莅临林区中院督察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落实情况。林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林,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曲行洲陪同督导检查。林区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20个相关基层法院主要领导及审判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林区中院审管办主任刘中华向督察组汇报了林区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和落实情况,重点介绍了关于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执行法官、检察官遴选标准和程序的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省法院《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工资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现代科技和创新办法破解难题情况以及关于补充通知事项的落实情况。

    林区中院政治部主任曲行洲就林区法院在司法责任制推进落实及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困难和即将面临的体制改革等问题与督察组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督察组充分肯定了林区两级法院在推进司法责任制工作中取得的成效。认为林区两级法院能够认真落实省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精神,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把改革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到位,肯定了林区法院在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中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

    林区中院副院长刘庆林对督察会议指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要求各基层法院5月19日前将整改材料上报林区中院审管办,以实际行动凸显省法院督察组的督察效果。并希望全区两级法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强化责任,同心协力,按照省法院要求,真正将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汪盈含    

文章出处: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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