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苇河地区发生暴雨山洪灾害,致使苇河林业地区8个林场1个林木种子园21000余人受灾。道路、桥梁,电力、通讯设备严重损毁,部分房屋倒塌,职工栽植的木耳袋及其他农作物被淹被毁。此次特大洪灾,暴雨之大、洪水之猛、范围之广、破坏性之强、灾情之重,历史罕见,直接经济损失4.8亿元。灾情发生后,苇河林区基层法院全院干警与林业局干部职工群众一同积极投身到抗洪救灾之中。
一是启动抗洪救灾及时、迅速。19日晚得知山上部分林场爆发山洪,党组书记、院长蒋玉彬同志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备勤机制。迅速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通知全体干警做好抗洪救灾准备工作,要求干警手机24小时畅通,做好抗洪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将法院车辆加满油待命。20日清晨,院长蒋玉彬带领党组成员、政工科长夏学明,专委戚延秋等部分干警,驱车3个多小时,与抗洪救灾武警官兵同时到达了冲河林场,将矿泉水、火腿肠、烧饼等救灾物资送到抗洪抢险一线干部职工群众手中,并送去了全体法院干警对他们的敬意与慰问。灾情发生后苇河林区法院是第一批向灾区输送救灾物资的单位,同时也是第一个到达受灾最远的林场。
二是抗洪救灾措施分工明确。20日晚,召开了院党组扩大会议。为了全面部署抗洪救灾工作,院党组研究制定了“三个一”的救灾方案。即:把全院干警分成三个小分队,一队人员全力为抗洪救灾一线输送物资,确保将救灾物资及时送到林场救灾、受灾职工群众手中。由于电力和通讯中断,并将受灾地区情况及时反馈给抗洪救灾指挥部;二队人员到灾区和救灾安置点进行服务和安抚工作,确保救灾安置点的职工群众思想稳定;三队人员坚守审判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做好审判执行等工作。“三个一”方案,既保证了抗洪救灾工作有序进行,又确保了审判工作正常运转,做到抗洪救灾与审判工作两不误。
三是抗洪救援组织科学、有力。自苇河地区“7·19特大洪灾”发生以来,苇河林区法院坚持为抗洪救灾地区输送救灾物资,服务灾区,连续奋战5天,累计出动车辆16台次,出动人数92人次。在输送物资的同时,将受灾地区的各种情况通过文字、数字和图片、影像等方式记录下来,及时反馈给抗洪救灾指挥部,以便指挥部作出全面正确的抗洪救灾部署。院长蒋玉彬陪同林业局局长驱车深入三个林场,乘坐武警部队冲锋舟再加上徒步进入两个林场了解灾情、指导灾后自救;同时法院干警协助抗洪救灾指挥部领导到救灾安置点慰问,并为受灾群众进行心理疏导,受灾群众情绪稳定。24日下午,苇河林区法院举行了“奉献爱心 重建家园”捐款活动。党组成员以及中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参与爱心捐款活动,全院广大干警也积极响应、踊跃捐助、奉献爱心。短短10分钟时间,全院23名干警和5名聘用制工作人员共计捐款10700元,随后,将捐款上交当地民政部门。苇河林区法院是第一批为灾区捐款的单位,下一步将积极组织实施灾区灾后自救、对口援建服务工作。
洪水无情人有情,大灾必见大爱。苇河林区法院干警在抗洪救灾中体现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人民法官情操,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在实践中践行了“两学一做”。干警们也纷纷表示,身在灾区情系灾区,为灾区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帮助灾区职工群众战胜自然灾害,重建和谐家园。